大圆满法

9

  • 作者: 宣化上人
  • 文章来源: 网络
  • 点击数:
  • 分享到:
物怪之鬼。物销报尽。生于世间。多为枭类。
依附于草木之怪鬼,所附之物,败坏以后,应受的苦报亦了。形灭苦终,生于世间,因仍有贪物为怪的余习,故多为枭类,即不孝鸟。
风魃之鬼。风销报尽。生于世间。多为咎徴一切异类。
因淫习遇风成形的旱魃鬼,风销报尽,形灭苦终,转生世间,因贪色余习未尽,故多为不吉祥咎征,或好淫之禽兽。
畜魅之鬼。畜死报尽。生于世间。多为狐类。
遇畜依附成形的魅鬼,畜死报尽,形灭苦终,转生世间,因有贪诳余习,多为狐狸之类。
虫蛊之鬼。蛊灭报尽。生于世间。多为毒类。
遇虫成形之蛊毒鬼,蛊死报尽,蛊灭苦终。因嗔恨余习未除,生于世间,多为蚖蛇腹蝎等毒类。
衰疠之鬼。衰穷报尽。生于世间。多为蛔类。
遇衰败之气而成形的疠鬼,衰坏报尽,形灭苦终,转生人间。仍有宿怨余习,故多为蛔蛲等肠虫类。
受气之鬼。气销报尽。生于世间。多为食类。
遇气而依附成形之饿鬼,气散报尽,形灭苦终,转生世间,因傲慢余习仍存,故多是属于可食之畜生:如X、鸡、鸭之类。
绵幽之鬼。幽销报尽。生于世间。多为服类。
遇幽暗而成形魇鬼,幽销报尽,形灭苦终,转生世间,因仍有诬枉之余习,故多为服类。服类有二种:一种是蚕虫、貂、狐等类,供人衣服;一种是驴、马、骆驼等为人服苦役之类。
和精之鬼。和销报尽。生于世间。多为应类。
遇日月精华而成形的魍魉鬼,精散报尽,形灭苦终,因仍有贪明余习,转生世间,故多为应时的春燕秋雁之类。
明灵之鬼。明灭报尽。生于世间。多为休征一切诸类。
依附咒术而成形役使鬼,咒力既失,苦报亦尽,转生世间,因诈伪余习还存,故多为能卜吉兆,灵禽文兽之类。
依人之鬼。人亡报尽。生于世间。多为循类。
依附人身而成形之传送鬼,人亡报尽,形灭苦终,转生世间,因结党及传送余习仍存,故多生为顺循人性的白鸽、犬、猫之类。
阿难。是等皆以业火干枯。酬其宿债。傍为畜生。此等亦皆自虚妄业之所招引。若悟菩提。则此妄缘本无所有。
阿难,这十类畜生,都是当业报苦火烧尽之后,为了偿还宿债,生于世间,沦为披毛戴角的畜生,都是由于各自的虚妄惑业所招感,自作自受,并非外力安排。若能了悟菩提自性,原自清净,一尘不染。那么,这些虚妄惑业,本来是一无所有的。
菩提怎能悟得呢?只要能缘之心不起,所缘之境自无,所谓“狂心顿歇,歇即菩提。”
如汝所言宝莲香等。及琉璃王。善星比丘。如是恶业。本自发明。非从天降。亦非地出。亦非人与。自妄所招。还自来受。菩提心中。皆为浮虚妄想凝结。
如你所说堕地狱的宝莲香,及琉璃王和善星比丘,这样的恶业,本来都是自己所造,并不是从天而降,也不是从地而出,更不是他人所加,完全是自己的妄惑所招感,自作自受,不从外来。三恶道苦趣都是菩提清净心中,为虚浮妄想凝结而感的幻境。迷时是有,悟了实无。所以说:若了业债本来空,未了仍须还宿债。
复次阿难。从是畜生酬偿先债。若彼酬者分越所酬。此等众生。还复为人。反征其剩。
复此阿难,由做畜生来偿还宿债,如果偿得太多太过份,这等众生,就会转生人道,来讨回他过份的还债。
如彼有力兼有福德。则于人中不舍人身。酬还彼力。若无福者。还为畜生。偿彼余直。
如果债主是有善根福报之力量,有道德,就可以在人中,不必舍去人身,来偿还多收的部分;如果无福的话,还要再转生畜道,才可以偿还前世所超收的债。
阿难当知。若用钱物。或役其力。偿足自停。
阿难,你应当知道,如果多用了对方的财物,或过分役使对方的劳力,这样比较好,偿清了自然停止,了结怨债。
还债欠债虽然冥冥中无人主宰,但业力是绝对公平的,大公无私,丝毫不差错。
如于中间。杀彼身命。或食其肉。如是乃至经微尘劫。相食相诛。犹如转轮。互为高下。无有休息。除奢摩他及佛出世。不可停寝。
如果正在还债期间,又杀害他的身命或食他的血肉,这样便生生世世,相杀相吞,犹如车轮,互为高下,永无休息之期。除非佛陀出世,教人怎样修习奢摩他(止观)正定,了性明心,才有消冤解结之一日。不然的话,虽历微尘数劫,而这些命债是没有完了之期!
这里佛陀警戒世人,不宜恣意杀生食肉,要不然相杀相食之苦报是历微尘劫都无法解冤。
分享到: